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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案例解析丨员工离职后擅自删除工作文件,法院判赔偿数据恢复费用
发布时间:2021-04-18 21:56:01
来源:网络
适当的离职率能增加企业人员的流动性,帮助企业保持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人力合理分配的一部分,但如果HR不能妥善处理好员工离职问题,可能会给企业埋下不稳定的因子,完美的离职管理能帮企业降低用人风险。
对于员工来说,离职时,同样需要履行义务做好工作交接,如电脑返还,公司账号注销、钥匙归还、消除门禁等工作,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并不是甩手走人一身轻松,否则也是很容易惹上官司的哦,下面我们看一个案例:
今日案件
2011年10月,邱女士入职A公司担任A公司的营业部业务助理。2016年11月底,A公司与邱女士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协议书,约定双方劳动关于系2016年12月1日解除。
2016年12月1日,邱女士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并将工作电脑归还给A公司,在其离职后,A公司同事多次通过微信等,要求邱女士告知工作电脑密码,并移交电脑内的文件,邱女士明确表示拒绝。
2017年2月,A公司向邱女士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在2月21日到公司在其使用过的电脑上解锁电脑密码,并移交电脑中的所有资料。如其届时不去的,公司将委托某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解除电脑密码的程序,如发现文件资料确被删除了,将进行恢复数据,将会产生8,000元的维修损失。
之后,邱女士未去解锁电脑密码并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最后半个月工资。A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邱女士交付电脑密码和资料,如无法交付,则由其支付恢复电脑硬盘数据的费用。
最终,仲裁裁决支持邱女士关于最后半个月工资的申请,但因维修费尚未发生,未支持A公司的反请求。在A公司看来,这笔费用理应由邱女士承担,遂不服该项仲裁裁决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A公司对邱女士的工作电脑进行密码破解和硬盘恢复,并为此花去了9200元。
庭审中,邱女士辩称,其离职当日即完成了工作电脑及物品的移交,公司并未提出异议。其使用的电脑系公司分配给每位员工各自使用的,并未存储过任何重要文件,不足以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另外邱女士表示,在移交电脑前,其删除了部分与私人有关的文件,这是任何离职员工都会进行的操作,公司从未禁止删除电脑文件,劳动合同中对此也无任何约定,自己没有义务进行赔偿。她还强调,公司支付的数据恢复费用远超市场价格,存在伪造可能。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员工承担维修费。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员工离职后删除工作文件是否需要赔偿?
案件快评
法律在赋予劳动者广泛权利的同时,也对劳动者提出了很多义务性要求。如《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此条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有义务协助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案中,劳动者虽已经返还电脑,但却以与公司存在工资争议为由,拒绝告知密码,并删除存储在硬盘上的数据文件,对此邱女士完全可通过合理的途径予以解决,但其以拒绝告知密码和删除文件的方式激化矛盾,显属不当。虽然公司没有明文禁止员工删除硬盘上的文件,但保证公司财物和相关经营数据文件的完整性是劳动者理应遵守的基本义务。邱女士违背上述义务,故最终法院判决有邱女士承担公司为恢复数据而产生的费用。
在此提示各用人单位,在日常经营中,应通过制度设计等加强对于公司经营性文件的保护。同时,在员工离职时,应尽可能以书面形式与员工进行工作交接的办理,以便后期发生争议时可予以举证。如员工在离职时未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交接,则公司有权主张相关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