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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从形式上分辨,电子数据真假(1)
发布时间:2021-04-18 21:56:01
来源:电子物证
一般地,对于客观类物证的审查判断,最靠谱的还是实质上做一做鉴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反映出来的问题,更具震撼性。
2010年,好友陈东手里的一个案子。
嫌疑人黄某是一名小学校长。在其负责的小学校附近,运营商要修建基站塔,一次性给学校8万补偿款。据说,这份补偿协议,就是在黄某的电脑里起草保存的。于是,工作人员扣押了这台电脑,并委托有关部门作证据提取和固定。
经过鉴定机构人员的努力,在硬盘中发现了这份所谓的补偿协议,金额确实写的是80000元。电子文件的时间、路径、名称等,没有明显的逻辑错误。
就电子数据证据本身而言,工作做到此处,应该说比较规范了,毕竟在八年前,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电子数据的概念,大部分工作还是依靠口供、证人证言等。
但是,当陈东把涉案硬盘拿给我看的时候,说实话,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毕竟那段时间在忙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所以也就没打算去重新做一遍检验和证据复现。大致了解案情后,我看了一眼硬盘,就发现问题了。案发在2010年,中间并没有更换过电脑或者硬盘,为什么送来的硬盘是2011年才出厂的呢?我向陈东说出了我的疑问,案件也愈发复杂了。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这一点毋庸置疑。于是,很多人会围绕证据做文章。对电子证据而言,很多眼睛就盯住了保存证据的介质。本案就是其中很典型的一例。(以上人名、地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