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常是指使用技术鉴定的方式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常是指使用技术鉴定的方式,获得极具证实力的电子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通常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执法机关、财务审计、公司调查、保险行业等需要电子数据取证专业人士对电子数据开展专业性的鉴定。可以出示对证据的固化、查找、提取、分析、恢复等,并保证取证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成为定案、起诉、审判的重要依据。
1.计算机软件功能鉴定:包括:软件开发鉴定、应用软件、系统软件鉴定、系统集成鉴定等。软件功能开展检测、评定与分析,鉴定工程与合同、有关标准规定的符合程度。
2.硬件、软件侵权调查:协助调查硬件、软件是否侵犯著作权。包括:硬件、软件开发的相似性分析鉴定,硬件、软件开发的自主性认定。
3.信息安全事件鉴定:安全事件的固定、分析与鉴定,病毒木马分析,网络入侵事件入侵源的分析与鉴定。
4.介质证据固定:使用只读设备固定存储介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软盘、U盘、光盘、CF、SD、MMC、MemoryStick、智能卡、手机等。
5.网页鉴定: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由鉴定员对指定网页内容开展固定、分析,并出具鉴定报告。
6.电子邮件鉴定: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由鉴定员对指定邮件开展固定分析,并出具鉴定报告。
7.即时通讯记录鉴定: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由鉴定员对指定即时消息通信记录开展固定分析,并出具鉴定报告。
8.介质数据鉴定:使用技术手段,检验与分析存贮介质,提交鉴定报告。
9.软件代码鉴定:代码分析、含逆向分析。
10.软件功能检验鉴定:对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开展检验鉴定。
11.数据库一致性检验鉴定:数据库是否一致或是否被修改开展检验鉴定。
12.计算机及应用软件运行痕迹鉴定:对计算机的开关机时间,有关应用程序的运行记录、IE浏览记录、USB插拔记录等开展检验鉴定。
13.网络电子数据固定与提取(包括私服):根据已知内容搜索网络上的网页、邮箱、视频、音乐、电子书等特定电子信息,固化当时的访问页面,并将有关文件下载保存。
14.互联网数字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商、互联网音像出品/发行商、互联网商标专利权利方、自主产权软件企业、网络出版物权利人/出版商、新闻评论单位等出示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