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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意见的效力是指其证据效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是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的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都规定鉴定意见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司法鉴定意见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诉讼中都具有证据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也被广泛使用、采纳,有效地维护了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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